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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赛事-2012“伯奇杯”全国创意摄影大展征稿启事(7月30日截稿)
2012“伯奇杯”全国创意摄影大展征稿启事(7月30日截稿)
责编: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 2012-07-13 来源:中国摄影报 点击:6147 次  【打印

2012“伯奇杯”全国创意摄影大展

征稿启事

邹伯奇(1819—1869),清代科学家,广东南海大沥泌冲人,是一个博通“经史子集”诸学,且“能荟萃中西之说而融会贯通”的百科全书式学者。他精于光学、天文学、数学、力学、声学等学科的研究,在地图绘测和各种天文器械制造等方面也颇有成就,是我国近代科学先驱,被推选为广东历史文化名人。

邹伯奇不仅研制了中国第一台照相机,并在我国完成了照相术。他利用自己制造的照相机所拍的玻璃底片——自拍像,至今仍可清晰可见。他撰写的《摄影之器记》成为世界最早的摄影文献之一,被世人称为“中国照相机之父”。邹伯奇的光学研究成果和其撰写的摄影文献对中国光学、摄影仪器的研制及生产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具有深远的里程碑意义。

为纪念中国近代科学先驱邹伯奇的重要贡献,体现创新精神,弘扬培育“敢为人先、务实进取、开放兼容、敬业奉献”的精神,推动全国创意摄影的发展,发掘推出富有创新理念的摄影新人,中国摄影家协会、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在2011年共同举办“伯奇杯”全国创意摄影大展的基础上,再次启动这一备受关注的摄影活动,并着重突出商业摄影、插图摄影及其他创意影像等几个方向,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踊跃参与。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如需参加比赛请点击http://act3.news.qq.com/7880/my/profile-goto-join.do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2012“伯奇杯”全国创意摄影大展组委会

承办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文体旅游局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

中国摄影报社

2012“伯奇杯”全国创意摄影大展组委会办公室

官方网站:腾讯图片频道(http://pp.qq.com)

征集内容

1.创意商业摄影:即包含创意元素的以推介某种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标的摄影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广告、商业人像、时装展现、城市建筑等。

2.创意插图摄影:即包含创意元素的通过摄影媒介向读者视觉化传达某种信息或观点的摄影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时装、美食、家居等类型,是完全不同于传统新闻摄影作品的媒体使用的图片。

3.其他创意影像:即其他不好纳入上述两个方向的包含创意元素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3月1日至7月31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1.收藏作品共15幅,稿酬各20000元,其中:

创意商业摄影:收藏作品3幅

创意插图摄影:收藏作品3幅

其他创意影像:收藏作品9幅

2.各个方向共评出优秀作品130-150幅,稿酬各1000元。

3.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数量不限,获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

4.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征稿细则

1.本次大展面向全国范围广泛征集,体裁、题材不限。“创意摄影”强调结果,鼓励进行各种影像技法探索,进行理念等层面的创新。

2.投稿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年创作的新作品),黑白、彩色不限,谢绝组照。

3.投稿作品使用的主要素材必须通过摄影手段获取,并保证其素材和创意是参评者所为。

4.作者要为参评作品选择投稿参评方向。同一幅作品不得投送不同方向。评委会有权调整参评作品的投稿方向并使之在调整后的方向中获得“收藏作品”等荣誉。

5.投稿方式:

(1)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提交,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标注作品信息,同时提供作者资料(word文档),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手机、电子信箱等,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每幅作品均须注明作品标题、创意说明和作者姓名等联络信息。无作者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2)网络投稿:

作者必须在腾讯网图片频道“伯奇杯全国创意摄影大展”专区注册(http://pp.qq.com)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对于投稿作品,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活动网站的作品展示页中。

(3)光盘、网络不得重复投稿。

6.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参评作品大图文件,用于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

7.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公布之前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中国摄影报、腾讯网图片频道、中国摄影报活动在线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所有入展作者的名单。

8.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展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9.2011“伯奇杯”全国创意摄影大展的入展作品(包括组照中的任意一张)谢绝投稿。

10.谢绝本活动组委会和评委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投稿。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注:本次大展不提倡共同创作),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11. 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存在著作权问题,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12.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作品评选

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投稿地址

1、光盘作品投稿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活动部2012“伯奇杯”全国创意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电话:010—65256993 传真:010—65251661

联系人:王亚 李思东

2、网络作品投稿网址:

腾讯网图片频道(http://pp.qq.com)中国摄影报摄影大展专区2012“伯奇杯”全国创意摄影大展

 

 

转播到腾讯微博
2012“伯奇杯”全国创意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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